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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强化路径

马文涛, 胡建

马文涛, 胡建. 新时代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强化路径[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23(1): 1-10. DOI: 10.13931/j.cnki.bjfuss.2022218
引用本文: 马文涛, 胡建. 新时代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强化路径[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23(1): 1-10. DOI: 10.13931/j.cnki.bjfuss.2022218
Ma Wentao, Hu Jia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to Improve People's Well-Being: Generating Logic, Value Impli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Path[J]. 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2024, 23(1): 1-10. DOI: 10.13931/j.cnki.bjfuss.2022218
Citation: Ma Wentao, Hu Jia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to Improve People's Well-Being: Generating Logic, Value Impli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Path[J]. Journal of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2024, 23(1): 1-10. DOI: 10.13931/j.cnki.bjfuss.2022218

新时代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生成逻辑、价值意蕴与强化路径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政治认同建设的历程与经验研究”(21XKS002)、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3RKX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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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马文涛,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Email:zzzz_1107@qq.com 地址:637009 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图分类号: G642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to Improve People's Well-Being: Generating Logic, Value Impli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Path

  • 摘要:

    新时代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以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为指导,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民利益立场,立足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利于指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路径,有利于把美丽中国建设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有利于统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与清洁美丽世界建设。新时代实现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的存续和强化,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化,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Abstract: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new era is guided by the Marxist Though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continues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carries forward the people's interest posi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bases on the practical needs of solving prominent environmental problems that harm people's health. In general, it is conducive to constructing the modernization with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mapping out a development path that meets the people's needs for a better life, translating the building of a beautiful China into conscious action by all the people, and coordinating the building of a beautiful China and a clean and beautiful world. To maintain and strengthe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improve people's well-being in the new era, we must firmly establish the green concept of development that clear waters and lush mountains are invaluable assets, cultivate and promote socialist ecological culture, adhere to the strictest system and the strictest rule of law to protec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ersist in jointly building a glob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 在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目标的情况下,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 提高经济效益, 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 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 作为一种为农户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业经营收入的合作组织, 备受政府和农民的青睐[2]。根据国外相关文献研究分析, 笔者认为林地合作经营有利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因此从国内其他相关行业和国外的经验借鉴看, 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大力发展林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英国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1937年国际合作社联盟依据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的办社原则提出了著名的“罗虚代尔原则”。“罗虚代尔原则”是当时最具影响力的的合作社原则, 被确立为基本合作原则。随着时间的推移, 合作社的外部环境一直处于变化之中, “罗虚代尔原则”经过几次重大修改, 删除一些不具有时代性的内容, 并增加了一些适应新形势的内容。同时, 随着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的成立, 合作经济的研究也开始发展起来, 它是欧洲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作社经过160多年的发展, 是当前各国大力发展的农业、林业合作组织的一种主要形式, 已经成为了一些西方国家成熟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作社可以有效整合分散的经济资源, 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经营效益。一些森林资源产权较为分散的国家和地区逐步以合作社的经营形式, 陆续成立类似的林业合作组织, 如日本的森林组合、德国的林业联盟、法国的林业合作社、芬兰的林主合作社、加拿大的森林合作社、韩国的林业协会组合、瑞典和挪威的林主协会。我国为应对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细碎化的现实, 2009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 正式将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3]。2013年,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4]。但是, 就整体而言, 我国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还不高, 农户的参与率也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因此, 了解农户参与林业合作社的现状、动机和影响因素, 对于国家相关部门完善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政策、提高集体林的经营效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有关研究发现影响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因素主要包括; 成员的态度和认知能力、经济效益、民主的政治环境和自由合作的文化等方面。成员的态度和认知能力在组织参与行为方面非常重要[5]。David B. Kittredge[6]提出, 促使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原因在于:一是可以使林农实现利益最大化, 增加经济效益; 二是当地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政府的扶持政策, 使得林主能够在更大程度上获利。虽然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好处十分明显, 但从国外的案例来看, 并不是所有的农户都想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

    国内有关研究发现影响农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因素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是内部因素, 包括农户自身特征、家庭经营特点、林业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农户服务需求; 二是外部因素, 包括政府政策、经济因素、管理体制、周围环境等[7]。一些学者基于农户视角, 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影响农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因素是农户家庭基本特征, 具体包括户主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是否有成员担任干部、农户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家庭收入、家庭林地面积、就业情况、健康水平等[8-11]。家庭经营特点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林改后的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等[8, 11]。谭智心等[12]、张羲珍[1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博弃理论来分析合作社内部激励机制, 认为合作社不仅需要对管理者进行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激励, 同时也需要心理激励, 但同时管理者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剩余索取权。王登举等[14]从农户服务需求的角度分析得出影响林农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内部因素是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否能满足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等需求, 以及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现有资源功能的评价等方面。一个林业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资源功能越是农户所需要的, 越能激励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部分实证研究得出政策因素是影响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因素, 包括政策的稳定性、合理性和导向性[8, 15]。黄和亮等[15]采取分组抽样的调査方法发现影响福建林农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外部因素, 主要包括非农就业渠道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等。此外, 村里有无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的数量也是重要的外部影响因素[10]。虽然林业合作化经营比较普遍, 但合作化的组织程度偏低。在推进林业规模化的同时不可采取统一的模式, 而要以各经营主体的意愿为基础, 运用相应的经济措施加以引导。

    本文所用数据源于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项目2016年入户调查的结果。调查范围包括辽宁、福建、江西、湖南、云南、陕西和甘肃等7个样本省的350个样本村的3 500户样本农户。共发放3 500份农户调查表, 收回有效问卷3 500份, 样本有效率达到100%。本文主要提取农户是否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其影响因素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3 500户样本农户总人口为16 466人, 户均4. 7人。户主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农户占样本农户总数的40.3%, 初中占43.3%, 高中占14.3%, 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占2. 1%;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超过50%的农户有2 264户, 占样本农户总数的64.7%;家庭林地面积超过2 hm2的农户占样本农户总数的48.3%;家庭林业年劳动时间低于30天的农户占样本农户总数的70.8%;农户家庭林业生产经营年支出在5 000元以下的农户占样本农户总数的73.4%;农户家庭林业年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低于50%的农户有2 458户, 占样本农户总数的70.2% (见表 1)。3 500户样本农户中有243户农户参加了林业专业合作社, 占样本农户总数的6.9%;3 257户没有参加任何林业专业合作社, 占93.1%。样本农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率很低。

    表  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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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文献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的研究成果, 并结合本次调查结果的数据情况, 本文选取3大类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农户家庭基本特征、林改相关政策、农户家庭林地经营情况。农户家庭基本特征包括: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户主是否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户主是否为村干部。林改相关政策包括:家庭是否拿到过林业补贴、户主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申请采伐指标是否有困难、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意愿、森林保险的需求意愿。农户家庭林地经营情况包括:家庭林地面积、家庭林业年劳动时间、农户家庭林业年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农户家庭林业生产经营年支出(见表 2)。

    表  2  实证模型变量的定义与预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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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自变量对农户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为的预期影响如下:

    一般年轻、受教育程度高、担任村干部的户主思想觉悟高, 接受新鲜事物快, 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相对较高; 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越大的农户, 说明其兼业化程度越高, 对林业的重视程度就越低, 因此会降低其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户主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的农户一般对林业生产经营有一定了解, 因此会促进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减少生产经营成本, 提高经济收益。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治理体制和环境下, 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对林业专业合作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样本省、市(县)两级政府目前出台的关于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主要是宣传导向性政策, 尚没有具体的经济激励政策。但农户如果能从政府部门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有关林业经营的政策中获益, 其对政府相关政策, 包括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政策的信任程度就会提高, 进而按照政府政策导向, 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有可能提高。因此, 有关林业补贴、林业科技服务、培训、森林保险和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对农户参与行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农户申请采伐指标如果有困难, 会降低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积极性。主要原因是公益林的采伐限额管理非常严格, 一般无法为农户提供直接的经济利益, 经济林恰好相反。因此一般申请采伐指标有困难的农户, 家庭公益林面积相对比较大, 而现阶段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为经济林展开服务的, 于是导致其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下降。

    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如果单纯考虑经营规模问题, 在一定的面积规模之下, 如林道建设等某些经营措施对家庭经营来说可能是不经济的, 采取合作经营模式就具有更好的效益, 进而吸引农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但如果规模达到一定程度, 农户则可能转而发展家庭林场等其他组织化经营形式, 从而降低了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家庭林业年劳动时间越长的农户, 说明对林业越重视, 林业生产经营可能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 因此更加需要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来增加经济效益。家庭林业年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和家庭林业生产经营年支出均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有正向的影响。

    农户是否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 是一个定性的二分变量, 当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时Y取值为1, 否则Y取值为0;并且自变量中既有分类变量, 也有连续变量, 因此笔者选择Logistic回归模型并利用SPSS 22. 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运用SPSS 22.0统计软件对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如表 3。方差膨胀因子VIF (the 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简称VIF)大于10, 容忍值TOL(tolerance, 简称TOL)小于0.1时, 模型存在较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如表 3所示:VIF的最大值为1.147, 远远小于10;TOL的最小值为0.872, 大于0.1, 说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可以对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表  3  多重共线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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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结果如下:Logistic回归显著性的- 2对数似然值为1 620.449, Cox & Snell R平方为0.036, Nagelkerke R平方为0.092, 说明方程的拟和度较好。Hosmer and Lemeshow的拟合优度检验卡方统计量为12. 033, 相伴概率为0.150, 大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0. 05, 不能拒绝关于模型拟合数据很好的假设, 所以表明在可接受的水平上模型较好地拟合了数据。

    运用SPSS 22.0统计软件, 对样本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得到结果如表 4

    表  4  模型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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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模型结果可以看出:在10%显著水平下, 林业科技服务需求意愿、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的参与行为有显著的影响; 在5%显著水平下, 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森林保险需求意愿对农户的参与行为有显著的影响; 在1%显著水平下, 户主是否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户主是否干部、户主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对农户的参与行为有显著的影响。

    除了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对农户参与行为呈负向影响, 其他显著性因素均对农户参与行为均呈正向影响, 与预期分析基本一致。

    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对农户的参与行为呈负向影响。主要原因是家庭中长期外出打工的人数越多, 其家庭兼业化程度越高, 对林业生产经营的重视程度越低, 于是林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就会越小, 所以就会降低其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 发现家庭中没有人外出打工的农户, 占所有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总数的55%。

    户主是否从事林业经营活动对其参加合作社行为的正向影响意味着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 本身直接从事林业经营活动的农户更愿意参加合作社。由调查数据显示, 在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的1 965户农户中, 共有179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 参与率为10%;而在没有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的1 538户农户中, 共有64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 参与率仅为4.3%。

    户主是否干部对农户的参与行为呈正向影响。主要原因是户主在家庭的重大抉择中起关键作用, 干部的思想觉悟一般比较高, 而且在调查中发现林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人有64%是村干部, 因此村干部为了起到表率作用, 一般会积极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

    政策类因素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更多是正向影响, 如农户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林业科技的服务需求意愿、森林保险的需求意愿等。表明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 农户如果能从相关的林业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福利改善, 对政府倡导的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也会做出更加积极的响应。调查数据显示, 接受过林业专业培训的农户比没有接受过林业专业培训的农户参与率高出5%;非常需要林业科技服务的农户比一般需要和不太需要的农户参与率高出4.2%;非常需要森林保险的农户比一般需要和不太需要的农户参与率高出5.6%。

    家庭林地面积对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呈正向影响。根据调查数据显示, 在243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中, 家庭林地面积最大为400 hm2, 最小为0 hm2, 平均家庭林地面积为5. 6 hm2。根据模型结果显示:家庭拥有林地面积越大的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高。说明家庭林地面积越大, 单户经营林地越困难, 在经营林地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会相应增多, 因此更需要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来提高其林地的规模化经营, 增加林业收益。但是根据调查数据显示, 3 500户样本农户中家庭林地面积超过67 hm2的大户有28户, 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仅有8户。因此当家庭林地面积大到一定程度, 反而更有利于林业经营活动的开展, 这时农户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反而下降。

    综上所述, 长期外出打工人数占家庭劳动力数量比例对农户参与行为呈负向影响; 户主是否从事与林业有关的经营活动、户主是否干部、户主是否接受过林业培训、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意愿、森林保险的需求意愿和家庭林地面积均对农户参与行为呈正向影响。

    基于模型分析结果, 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有关政策, 推动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提高集体森林资源的经营效益。

    一方面从我国生态建设、林业发展的资源约束角度, 国家需要继续稳定和扩大有关的扶持政策, 另一方面相关林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对农户响应和认同政府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导向政策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 各相关部门要稳定和加强有关的林业补贴政策、健全森林保险体系和其他惠农政策, 加强对农户的林业专业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 积极为农户提供林业科技服务, 促进更多农户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 开展合作经营, 提高经营效益。

    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的规范性和经营效果直接影响农户参加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各种章程和管理制度, 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为, 切实保障入社农户资产的各类权益; 健全内部管理机构,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带动农户通过产业化经营改善承包林地的资源质量、经济和生态效益。

    在关于农户对林业专业合作社满意度的调查中发现, 3 500户样本农户中有2 562户对林业专业合作社不清楚, 导致农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率不高。因此林业各部门要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宣传, 使农户可以进一步了解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组织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提高农户的整体素质, 使农户对专业合作社的认知更具科学化, 积极参加林业专业合作社, 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深入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 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优势, 建设规模化的示范林业专业合作社, 扶持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 针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生产又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专业合作社, 要重点投入资金、技术、物资, 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 鼓励农民积极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社, 带动林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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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22-10-25
  • 录用日期:  2023-10-15
  • 网络出版日期:  2023-12-20
  • 刊出日期:  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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