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s Practice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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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既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理论指引,又包含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深刻反思,还根植于“天人合一”的中华传统生态伦理观,具有明确的理论依据、现实逻辑与深厚的文化根基。1949年以来,以我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主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经历了经济恢复中的生态实践探索(1949—1978年)、边发展边治理的矛盾调和(1978—2000年)、经济增长中的环境治理优化(2000—2012年)以及经济与生态融合发展的纵深推进(2012年至今)四个阶段,逐步探索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路径。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本文提炼出共治、共生、共享等实践原则,明确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机制、发展路径与发展目标,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智慧。
Abstract:The Chinese practice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is not only guided by the Marxist ecological outlook, but also contains a profound reflection on the path of capitalist modernization, and is also rooted in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ecological ethics of "the unity of man and nature", which has a clear theoretical basis, practical logic and profound cultural foundation.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ina has taken economic recovery and development as the main line, and has gone through four stages: ecological practice exploration in economic recovery (1949-1978), reconciliation of contradictions in development and governance (1978-2000), optim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economic growth (2000-2012), and in-depth promotion of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2012-present). Based on the summary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 we have refined the practical principles of co-governance, symbiosis and sharing, clarified the development mechanism, development path and development goals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fully demonstrated the unique practical wisdom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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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核心命题之一。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社会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中逐步发展,但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与自然失衡。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以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因无序开发和过度索取导致生态危机不断加剧,人与自然关系陷入深刻的对立与矛盾之中。当前,全球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探索一条平衡发展与保护的现代化路径,已然成为时代的共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49,这一理念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创造性继承,也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念的时代化发展,更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造成生态失衡问题的深刻反思,它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彰显了独特的生态价值。在此背景下,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内涵的理解,更能为全球生态文明转型和现代化进程提供经验借鉴。但至目前,学界相关研究多集中于现实困境与实践理路等内容,而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历史脉络鲜有提及,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党的生态实践原则认识不够深刻。本文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深入剖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中国实践的学理依据、历史脉络,并提炼实践原则,以期从学术视角阐明其独特性和现实意义,为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之据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集中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性,其具体实践植根于多重维度:既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理论指引,又从对西方资本主导现代化路径的反思中汲取经验,同时还深深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多维度的融通,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模式。
一 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生态观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提供了分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方法。长期以来,党通过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路径,展现了独特的“中国式”特征。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阐释社会发展规律与生态环境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理论。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实践的基础,而这种人类实践活动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体现。马克思所说“人靠自然界生活”[2]55,揭示了自然界在维持人类生命与社会存在中的根本地位,所以马克思并没有把自然视为一种单纯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发展的内在基础,人类的劳动实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都不可避免地嵌入自然生态之中,这种世界观为我们理解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提供了理论框架。
马克思主义向来都不只是停留在理论范畴的哲学体系,更是一种改造世界的实践指引,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科学路径。从马克思系统思维的角度出发,自然界与社会发展应该是一个整体系统,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从全局和长远视角加以审视,而非孤立地看待具体问题。中国式现代化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通过整体治理推动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稳定,避免单一治理措施可能引发的次生问题,这正是对马克思系统思维的具体实践。此外,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135,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理论思考的对象,更是通过生产实践构建起来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践活动被资本逻辑主导,导致自然资源被无限制地开发和掠夺,最终破坏了生态平衡,这种矛盾为我们揭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路径:改变实践的指导思想,从单纯追求经济增值转向注重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关系。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中,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被具体化为绿色发展战略,例如“双碳”目标的提出和绿色产业的兴起,以低碳实践为核心优化经济运行模式,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生命力。
二 现实依据:对西方资本主导现代化模式的反思与超越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推动世界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警示。我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开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实践,逐渐探索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充分体现了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经验批判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的中国智慧。
资本主义现代化起源于工业革命,其生产逻辑以“人定胜天”的追逐资本增值为核心[3]40-49,对自然资源进行无节制开发和利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含的矛盾在于通过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对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进行双重剥削,最终导致生态系统被破坏的严重后果[4]51-60。工业革命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全球变暖、物种灭绝、土地荒漠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发展与环境保护被视为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企业和政府更多关注经济利益,忽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这种模式破坏了自然系统的稳定性,使生态危机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实践借鉴了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经验教训,努力探索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模式,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理论和实践上对资本主义现代化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超越。从理论上看,中国式现代化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指导,强调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倡导以自然为基础的绿色发展理念,摒弃了“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文明模式,将生态保护视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内在要求。从实践层面看,1949年以来,我国不断探索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有效途径,在农业集约化、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实践经验,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国家战略体系,通过顶层设计和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经济与生态的良性互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与资本主义现代化相比,中国式现代化更加注重生态保护与社会公平,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
三 文化之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深厚的生态智慧,以儒家“仁者爱山水”、道家“道法自然”、佛教“众生平等”为代表的生态伦理思想[5]116-121,深刻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结构与治理模式。新时代,我国将这些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现代生态治理观念相结合,通过理论传承与实践创新,探索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路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几千年文明积淀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着深厚的生态哲学思想,这些思想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理念,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哲学基础。《周易》中记载“天地絪緼,万物化醇”,说明天地孕育了万物,人类作为其中一部分,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并与自然和谐共处,这种整体性世界观不仅贯穿中国古代哲学体系,也深刻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结构和治理模式。儒家强调“民胞物与”“仁者爱山水”,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道家倡导“道法自然”,追求无为而治,顺应自然规律;佛教提倡“众生平等”,推崇敬畏生命。这些生态文化要素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生态伦理观的核心,倡导对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以及资源的节约和永续利用。中国古代社会不仅理论上尊崇生态理念,更通过制度化措施将其付诸实践。我国很多朝代都设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如陂官、林官等,负责统筹水利调配、土地利用与森林保护等事务;颁布了诸多环境保护法令,如《伐崇令》《唐律》等,以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永续利用。然而,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和资本主义扩张,西方机械论的自然观和“征服自然”的理念逐渐冲击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使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愈发紧张,生态危机显现。在此背景下,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重新受到重视,为解决当代生态问题提供了思想来源和文化依据。
进入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被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不仅是应对全球生态危机的客观要求,更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继承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6]23的重要理念,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上延续了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将人与自然视为生命共同体,强调通过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实践中,中国式现代化努力摆脱传统工业文明“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通过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政策路径,将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转化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原则,力求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例如,生态补偿机制、绿色金融政策等举措融入了传统文化中“取之有节、用之有时”的理念,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以“天人合一”精神为基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更是超越了西方“零和博弈”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不仅凸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自信,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二.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之举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并非自发形成,而是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不断调整与深化的结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以经济恢复为重点的生态探索,到改革开放后在快速工业化中实行边发展边治理的发展模式,再到新时代推动经济与生态深度融合,我国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从对立到协同的转变,探索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路径的现代化道路。
一 1949—1978年曲折探索期:经济恢复中的生态实践萌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面临着资源匮乏、生态破坏与经济落后多重困境,国家的当务之急是恢复国民经济、保障粮食供应和解决基本生计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选择了一条既注重经济发展又探索资源保护的实践路径,通过计划经济体制的调控和社会广泛动员,国家在农业与工业领域开展了有组织的资源开发,同时结合区域特点进行了初步的生态治理实践。这一阶段在经济恢复与生态保护之间寻求局部平衡的探索,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早期特征。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这一时期经济恢复的重中之重,面对耕地破碎、设施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一条独特的发展路径:通过集体化组织模式和国家主导的大规模社会动员,推动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在广袤的农村地区,国家组织群众修建水利工程,兴建大中型水库、灌渠,努力提高农业灌溉能力,从而减少对自然降水的依赖,稳定粮食产量。同时,在山区和丘陵地带推广梯田建设,有效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土壤侵蚀问题。相比西方工业化初期粗放式的土地开发模式,我国的农业资源开发呈现出明显的集体协作与计划管理的特征,这种以国家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方式,在保证经济恢复速度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源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破坏问题。
工业资源的开发同样是这一阶段的重点,为快速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国家集中力量开发矿产资源,特别是煤炭、铁矿石等基础能源,以支持重工业的快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手段,系统推进资源的节约利用与优化配置。例如,在林业资源的开发中,国家强调“用之有节”的原则,提倡植树造林和可持续利用,以弥补资源消耗带来的生态损失;在华北和西北风沙严重的地区,国家开始推行荒漠治理措施,建设防护林和实施固沙工程,试图在工业化和自然环境之间找到平衡。尽管技术水平有限,但这种尝试已初步展现了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的节制性特征,与资本主义工业化大规模无序开发自然资源的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种探索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复苏提供了基础,还为后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独特的“中国式”经验。
二 1978—2000年调整发展期:边发展边治理的矛盾调和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篇章,经济发展成为国家工作的中心。然而,伴随着经济的腾飞,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的问题逐渐显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成为这一时期亟须解决的难题。面对这种新局面,我国没有简单沿用“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路径,而是努力探索一条在发展中治理、在治理中发展的新模式,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展开了一场富有“中国式”特征的实践调和。
为了应对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我国在这一时期初步构建了生态治理的法制体系。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了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并赋予环保部门一定的执法权力,为后续生态治理奠定了法律基础[7]11-25。此外,国家还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对特定领域的环境治理进行了细化。通过法律手段将环境治理纳入国家治理框架,是从“政策驱动”向“法治驱动”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生态治理模式的转型,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中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
在具体实践中,我国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工程和技术措施,减少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推动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一时期,我国在“三废”治理工程初步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与再利用[8]60-70。此外,为了推动技术革新,国家通过政策激励,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减排的新技术,以降低单位产值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这些措施虽然在短期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显著改善了城市和工业集中区域的环境质量。通过政策引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我国逐步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污染治理的同步推进,展现了“中国式”发展路径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除了污染治理外,国家还将生态修复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在重点区域启动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的生态工程。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代表的生态治理项目覆盖了西北、华北和东北等生态脆弱地区,目的是通过大规模植树造林,控制风沙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9]4-24。这种集中力量解决区域性生态问题的做法,展现了我国在生态治理中的独特模式——通过区域性重点突破,逐步带动整体环境的改善。此外,长江流域的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和退耕还林等项目也在这一时期逐步开展,为大江大河的生态安全提供了保障。这些工程的实施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因地制宜”的治理思路,既服务于经济发展,又保障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尽管这一阶段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张力,但我国通过发展与治理协同推进的创新实践,正在走出一条有别于西方“先污染、后治理”模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我国后续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 2000—2012年深化推进期:经济增长中的环境治理优化
21世纪,我国经济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使得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加剧。面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国家提出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明确指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0]2-22,通过深化环境治理,我国逐步探索出一条兼顾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特色发展路径。
首先,制度建设成为这一时期推动环境治理深化的核心抓手。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11]20,明确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标志着环境治理从单一的污染防治上升为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国家战略,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政策支持。为配合这一战略目标,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通过法律形式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污染治理,明确了环境治理的规范要求,强化了治理的执行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从政策层面的倡导走向了制度化和法治化。
其次,污染治理成为这一阶段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21世纪以来,国家通过设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在“十一五”规划中,我国首次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列入约束性指标,通过目标分解、责任落实的方式,建立了与地方政府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污染治理的执行力显著提升[12]。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部分工业化城市推行煤改气工程,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同时推动机动车尾气治理,使城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构建以目标驱动为核心的治理模式,不仅遏制了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发展与治理之间建立了动态平衡,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创新。
最后,资源节约与能源优化是这一阶段协调经济与环境关系的重要突破口。国家通过循环经济试点、资源综合开发、废物再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例如,在资源型城市中,国家支持“城市矿产”开发,通过回收废旧金属和工业废物循环利用,减少对原始资源的依赖。此外,新能源产业在这一时期快速崛起,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规模推广,不仅改善了能源结构,还降低了使用传统化石能源对环境的破坏,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四 2012年至今全面跃升期:经济与生态融合发展的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的新方向,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全新内涵。
首先,国家治理层面的深刻变革,为经济与生态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环境治理更多是以“末端控制”为重心,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一系列顶层设计,推动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从分散化向系统化转变。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协同发展理念获得更广泛的认同,地方政府纷纷探索将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以福建省的“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为例,保护区内森林覆盖率超过96%,通过限制开发和鼓励发展生态旅游,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向驱动,凸显了中国式生态治理的系统性和适应性。
其次,新时代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成为实现经济与生态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1]52,随之我国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和低碳经济。传统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将面临深刻变革,绿色产业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中,能源领域的变革尤为明显,新能源产业迅速成为带动经济和优化生态的重要支柱。例如,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展现了我国在绿色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从电池制造到整车出口,我国已经构建起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让生态保护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动力。
最后,我国的现代化模式在这一阶段逐步走向世界,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了独特的智慧和方案。新时代,我国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将清洁能源技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经验推广至沿线国家,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此外,我国积极参与并推动了《巴黎协定》的实施,为全球低碳发展贡献了实际行动,展示了大国的责任担当,推动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广泛传播。
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之矩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实践的历史经验,我国逐步形成了共治、共生、共享等生态治理实践原则,这些原则深刻回应了现代化进程中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矛盾,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在生态治理领域的独特路径。
一 以共治原则框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机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形成了多方共同参与的系统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主体的协同作用,通过整合不同力量,实现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从历史经验看,多方共建的中国式治理模式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逐步发展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独特路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生态治理主要依靠国家集中力量进行,如退耕还林和水土保持等项目,均在党的统一部署下实施生态修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单一的国家治理模式无法完全应对复杂的生态挑战。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被引入生态治理领域,国家通过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使市场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背景下,公众的广泛参与成为多方共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不仅是生态治理的受益者,也是生态保护的推动者。通过多主体协作,我国形成了一种既有宏观统筹,又有微观参与的多层次生态治理格局。
多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的分工协作与优势互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政府承担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的职能,通过生态红线制度、碳交易市场等政策手段为生态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市场则以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通过绿色金融、低碳技术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经济驱动力,推动生态保护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同时,社会作为生态治理的重要参与方,通过公众监督、社区行动和环保组织的力量,广泛参与生态保护实践,构建起全民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格局。这种治理模式将多方主体的力量有机结合,提高了治理效率,在制度和实践层面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性。
二 以共生原则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证明,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所以我们的现代化不仅要关注经济与生态的双向协同,更应该深入探讨人类活动与自然系统之间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共生”为原则,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从协同发展的总体逻辑来看,我国的生态治理实践强调人类活动与自然系统的动态平衡。在这一逻辑下,经济与生态的协同不仅服务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更着眼于维护人与自然的长久共生。具体而言,经济增长为生态治理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但生态治理反过来也通过优化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增强了人类生存环境的稳定性与适宜性。这种双向互动关系的实现,依赖于对“人”在生态系统中角色的重新定位:人不仅是自然资源的使用者,更是生态平衡的维护者和生态修复的参与者。新时代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了人类活动必须在自然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开展,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共生共荣提供了实践指引。
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我国在具体实践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多层次的行动方案,注重在经济活动中融入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政策设计上,将生态保护目标融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中,通过科学的资源配置与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人类活动始终符合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治理模式的形成。更重要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正在逐步融入社会总体文化中,推动社会成员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共识,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保护,构建了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的人类可持续发展路径,进一步深化了中国式现代化在共生原则上的实践内涵。
三 以共享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目标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紧扣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多层次需求,确立生态保护的民生导向和长远目标,所以这一实践不仅聚焦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还强调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将优美生态环境转化为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生态红利在全社会的公平共享。
从满足物质需求的角度出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通过环境质量的提升改善人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治理理念由单一的污染治理拓展为系统化生态修复,强调在推进绿色发展的过程中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需求,这种需求不仅包括清洁空气、洁净水资源等环境基础条件的保障,还体现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生态资源的可持续供给上。例如,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优化自然资源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与生态健康的双重策略,这直接回应了人民对安全、稳定物质基础的期待。同时,生态治理还注重通过城乡生态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使人民享受更公平的生态权益。这种对物质需求全面覆盖的治理考量,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中国实践以共享为导向的民生逻辑,使生态成果真正实现全民普惠、全民可及。
从精神需求的满足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聚焦通过优美生态环境的营造,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文化认同感。生态治理的核心目标不仅是缓解生态危机,更在于通过环境质量的提升,让人民在自然和谐的生活场景中获得安全感、幸福感和文化认同感[13]134-139。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构建惠及全民的生态服务体系,让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清新空气与宜居环境带来的生态红利,并在制度层面保证这种红利的普遍共享。生态治理已然成为一种以提高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导向的重要实践,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责任意识具有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认同。在这一背景下,人民既是治理措施的实施对象,又在绿色生活实践中转变为生态价值的共同守护者和传播者。随着生态治理的深入推进,共享理念已逐步融入国家治理的整体框架,成为增强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支撑,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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