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st Development in Qingshui River Valley and Construction of Multiethnic Society: An Investigation Centered on Migration, Settlement and Means of Livelihood of Marginal Group, Sanqiao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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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末清初, 森林资源开发成为清水江流域开发的主流, 一个围绕木材贸易而形成的市场体系和生产体系已然形成, 吸引各种人群参与到商品市场的资源竞争中, 到清代中后期建构起了一个多族群社会。三锹人就是积极参与这一区域商品市场进程的边缘族群。三锹人的迁徙落寨和生计方式表明, 僻远蛮荒的山地区域, 一旦置身于商品市场中, 其人口承载量和张力都会得到扩张和放大, 不但会建成一个有充分包容度的多族群社会, 而且, 这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在商品市场进程中, 得到某种程度的保障。400年来, 相对开放的木材商品市场及创造的经济效益, 是清水江流域森林可持续开发的根本原因。Abstract: In the late Ming and early Qing Dynasties, the exploration of forest resources in Qingshui River Valley became the mainstream of the development of Qingshui River Valley. A market system and production system around timber trade had formed and attracted various people to join in the resource competition in the commodity market, which built a multiethnic society in the middle and latter period of Qing Dynasty. Sanqiao People were the marginal group who were active in the commodity market process in the region. Sanqiao People's migration, settlement and livelihood showed that once the remote mountain area was in commodity market, its population supporting capacity and tension would expand and amplify. Thus, it would not only form a full tolerance multiethnic society, also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is region would be guaranteed in some degree in the process of commodity market. In the past 400 years, the relatively open timber market and its economic benefits were the root caus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Qingshui River Va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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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Qingshui River Valley /
- forest development /
- multiethnic society /
- Sanqiao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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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诞生于森林之中。森林不但孕育了人类, 而且以其丰富的资源秉赋和多样化的生命形态养育和启发了人类。人类从森林的物理环境和植物生长形态中发明了农业, 一点一点地将森林生存环境改造成原野生存环境, 从而使森林成为人类赖以依托的巨大背景场——属于人类自身的生活和社会, 就是在开发森林过程中建立起来的。韩国生态学者全京秀说:“人类认知了农业生产的规律之后, 人类就开始创造新的历史, 这就是文明概念的基础。人类为了种植农作物, 而砍伐森林, 人类就从消费者转变成了生产者, 以人工方式从破坏了的森林中取得食物。人类支配自然的文明概念产生于农业起源时, 它是森林与人类之间角色错位的产物。”[1]P75这是从生态主义立场的阐释。但从文化社会学和经济学立场, 人类对于森林的开发, 则是文明的巨大进步。人类对于森林的可持续的有效开发, 与人类的进步始终相一致。
森林作为人类生存的资源, 从人类一诞生就不可或缺。但许多森林由于人类无度的开发而消失了, 而森林的消失, 则带来人类更严峻的生存危机; 有的森林则在开发中, 融为人类生存环境和文化环境的一部分, 为人类提供绵绵的福祉和社会进步的资源。重要的不在于森林是不是可以开发, 而在于在森林开发过程中建立起怎样一种机制, 从而保障森林开发的可持续性。笔者要探讨的清水江流域的森林开发史, 或许可以给我们某种启示。
一. 明清以来清水江流域的森林开发
清水江是贵州第二大河流, 是注入洞庭湖的沅水之上流。清人徐家干说:“清水江, 盘折苗疆, 源出都匀马尾河, 经凯里西北, 会于重安江, 径施洞口, 过清江厅, 出远口而入湖南。清深可通舟, 实沅水之上流。”[2]P143清水江流域区域指黔东南州麻江、凯里、黄平、台江、三穗、剑河、黎平、锦屏、天柱等县大部分地区, 流域面积2万余km2, 人口近3百万。这一区域自古以来, 都是自然生态保存最好的区域, 森林类型多样, 有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灌木林、灌木林与灌丛林等。森林植被水平分布和垂直分布明显, 季相变化十分突出, 植物成分复杂, 有热带植物成分、亚热带植物成分, 又有暖温带、温带植物成分, 是多种植物区系交叉荟萃区域。清人爱必达在《黔南识略》中, 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描绘道:“山多载土, 树宜杉……至清江以下至茅坪二百里, 两岸翼云承日, 无隙土, 无漏阴, 栋梁杗桷之材, 靡不备具。坎坎之声, 铿訇空谷, 商贾络绎于道, 编巨筏放之大江, 转运于江淮间者, 产于此也。”[3]P177明朝以前, 这一区域大多由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所覆盖, 虎豹出没, 瘴厉横行, 很不适宜人类居住, 被看成是荒蛮之地, 没有纳入国家行政辖地。
最早对这一区域进行记载的文献是南宋朱辅的《溪蛮丛笑》:“溪蛮者, 即<后汉书>所谓‘五溪蛮’者。章怀太子注称: ‘武陵有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 悉是蛮夷所居, 故谓五溪蛮。’”[4]P62但他的记述也还局限于这一区域的边缘地带, 即湘黔边界沅水中游地区, 而广阔的清水江中上游区域, 则还是未开化的“生苗”区域。宋王朝为防范蒙古人从云南进犯江南, 加紧了对五溪地区的控制, 于崇宁二年(1103年)将湘西南属于羁縻州的诚州改为直隶靖州, 政和八年(1116年), 在湘黔边区中部建思州, 领务川、邛水、安夷3县。宋宝佑六年(1258年)十一月甲寅, 赐名镇远州。朱辅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沅水中游麻阳一带为官。“元朝建立以后, 实行经营西南策略, 一方面加强了对当地土著蛮夷的防御, 另一方面, 加紧对西南区域的开发, 中原、湘楚、江右汉民大量进入, 或者由这一区域向贵州中部、西部和云南迁移。明朝建立后, 朱元璋进一步加大对西南的开发, 实行‘调北填南’‘移民就宽乡’的屯垦政策, 向西南大量派驻屯军和移民。隶属于广义上的西南的湘黔桂边区, 迎来了历史上人口的第一个高峰期。四面八方的民人, 通过种种途径进入, 改变了这一区域从来是蛮夷之地的格局, 而成为夷汉犬牙交错、互为你我的多族群互动区域。”[5]P3各种人群的进入, 由此拉开了对这一区域进行开发的大幕。
经济层面对这一区域的开发, 从宋代开始, 主要在两个方面:矿产和森林资源。但也主要局限在这一区域的边缘地带, 即沅水中游地带。《溪蛮丛笑》中, 关于这一区域矿产开采和森林开发的记载有十余条, 矿产牵涉到铁矿、银矿、铜矿等的开采, 森林开发中关联到杉木和楠木。在“野鸡斑”条目中, 记载了当地人对杉木分等级的情况, 指出“野鸡斑”是杉木中最好的等级。“枋板, 皆杉也。木身为枋, 枝梢为板。又分等则:曰出等甲头, 曰长行, 曰刀斧, 皆枋也。曰水路, 曰笏削, 曰中杠, 皆板也。脑子香以文如雉者为最佳, 名野鸡斑。”[4]P121吉首大学学者符太浩认为, 被称为野鸡斑的脑子香, 即现代俗称的“阴沉木”, 系杉树在生长过程中, 树干的基部被土埋住, 但杉树还在继续生长。由于树根及树干基部与空气隔绝, 一方面导致其生长缓慢而使木质极其坚韧致密, 另一方面土中微生物在侵害树干的同时, 也使杉树本身出于自卫而大量分泌草酸和松脂, 并密布在埋入土中树干的细胞中, 致使这一段木材抗腐蚀能力特强, 据说可以千年不腐。称其为脑子香, 乃是因为木材中密布的松脂经化学反应后会自然形成类似于紫罗兰的香味, 故名[4]P122。虽然不能据此判定存在大量木材交易, 但这种等级划分显示出当地人对于杉木价值的充分认识, 暗示木材交易存在的可能性。
对清水江流域的森林开发, 正式文献记载是从明代开始的。据光绪《黎平府志》载,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 为镇压黎平府洪州泊里、永从福禄等地长官司发生的动乱, 明军“由沅州伐木开道二百余里, 抵天柱, 以偏师从渠阳、零溪西南山径间, 衔枚夜发, 犄角以进, 直抵洪州泊里、福禄永从诸洞寨, 分道夹击”[6]P1711。说明在明初时期, 属于清水江下游的天柱都还是森林广布, 尚未得到开发, 至于地势更高, 属于苗疆腹地的清水江中上游地区, 则更是深谷大箐, 是典型的原始森林区域。明朝甫一建立, 就大兴土木, 广建宫殿, 在全国各地征派楠木、杉木等原生大木。到明正德年间, 四川、湖广森林的原生大木被砍伐殆尽之后, 清水江流域绵延广袤的森林被关注, 列为征派皇木之区。先是在靠近湘黔驿道, 即苗疆走廊重安江、邛水一带, 后延至清水江中下游锦屏一带。是由于在清水江流域派征皇木而带动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 还是由于木材贸易因而影响到官府的派征皇木, 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7]P93。但清水江的木材贸易和采伐皇木, 都是从明代开始, 则是学术界共识。
根据文献记载和民间口述传说, 最迟在明代万历年间, 民间木商就在清水江中下游一带活动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 天柱官府在县属瓮洞, “新建官店数十间, 募土著, 聚客商, 往来鱼盐木货泊舟于此”[8]。而官府在贵州采办皇木, 则在更早的正德年间。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年), “工部以修乾清、坤宁宫, 任刘丙为工部侍郎兼右都御史, 总督四川、湖广、贵州等处采取大木, ……邓文璧于贵州, 李寅于四川分理之。”[9]P3798官府和民间互为表里的森林开发和木材贸易, 终于唤醒了这一片沉睡了亿万年的原始森林, 发现了这片森林所蕴含的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商机, 并将之纳入到中国走向近代商品市场的轨道上, 使清水江流域成为僻远荒蛮的西南最早响应商品市场的区域。《哈佛中国史·挣扎的帝国:元与明》的导言中说:“中国之外的历史学家也同样重视1368年, 不过, 理由则是因为这一年标志着帝国晚期的开端, 以及中国走向现代世界的漫漫之路的起点。”[10]P1明朝虽然是一个专制的王朝, 但古老的中国毕竟从明朝开始走上现代之路, 而僻远荒蛮的西南边缘之地——黔东南, 则因为一条名为清水江的河流, 因为河流两岸广袤茂密的森林所蕴含的巨大资源, 而与商品市场接上轨。
从明中叶开始, 清水江流域的木材, 已开始源源不断顺清水江而下, 至沅水而至洞庭湖, 汇聚至汉口, 再顺流而下到全国各地和帝王宫中。进入清朝之后, 对官府而言, 采办皇木成为一种固定制度, 每年均向广布森林之省份下达一定尺寸规格的皇木份额。因此, 在清代又将皇木称为“额木”。而湖广则由于额木采伐殆尽, 也向清水江流域采办。乾隆十二年(1747年)湖南巡抚在向工部的奏文中说:“湖南每年额办解京桅木二十根, 断木三百八十根, 架木一千四百根, 桐皮槁木二百根。”四川、贵州所征皇木向来与之不相上下。而湖南所征皇木在本境则难觅, 需至贵州采办, “桅、断二木, 近地难觅, 须上辰州以上黔省苗境采取”[11]P72。而“黔省苗境”, 即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地区。从明朝后期到清朝初期, 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场所逐渐由下游瓮洞、托口向中游锦屏迁移, 至雍正朝, 已形成茅坪、王寨、卦治三寨轮流当江的格局, 锦屏境域成为清水江流域木材交易之中心市场。据雍正九年(1731年)黎平知府在布告中宣称: “茅坪与王寨、卦治三处, 皆面江水而居, 在清江之下流, 照地与生苗交界。向者生苗未归王化, 其所产木放出清水江, 三寨每年当江发卖。买木之客亦照三寨当江年分, 主于其家。盖一江厚利归此三寨。”[12]P107说明这一阶段, 茅坪、王寨、卦治三寨已自发形成木行充当交易中介, 轮流值年当江, 分享一江厚利, 专利独归的局面。贵州大学学者林芊说:“由万历末到康熙、雍正时期清水江流域不断兴起的木材生产与采伐, 为后来例木采办及木材贸易准备好了物质基础。尤其是康熙中后期在清水江下游各地推行的木植生产对后来木材贸易产生了直接影响, 它促进了该流域内尤其是锦屏县境内的采木活动, 改变了清水江流域木材集散中心的市场格局。”[13]P35雍正朝后期, 清水江水道全面疏通, 在治理苗疆上实行宽松灵活的政策, 整个国家经济也处于上升期, 显示出充分的活力和爆发力, 涌入清水江流域的商人、木客、资本逐年增多, 到亁嘉时期, 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达到鼎盛期, 形成了清水江两岸“坎坎之声, 铿訇空谷, 商贾络绎于道, 编巨筏放之大江, 转运于江淮间者, 产于此也”[3]P177之空前盛况。
有了市场, 就有利益, 有了利益, 就会吸引来自各方、各个层次的逐利的人群和集团。闭塞的苗疆成了一个各方竞相逐利的大舞台, 既有掌握政治权利的官府和各级官员, 也有背倚财团、拥有雄厚资本的大商帮、大木商。但在这个舞台上更多的演员还是从各个途径流入这一区域谋生的各色人群, 有流民、移民、难民、罪迁之人、冒险者、投机者等。中山大学学者张应强说:清水江流域“木材流动的这一过程, 实际上也是白银以相反的方向流动的过程……这一货币的流动过程, 不仅加快了区域社会商业化发展进程, 而且是王朝货币制度的地方性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 同样也是王朝制度深入到苗疆社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过程”[14]P274。正是各色人等的汇聚, 清水江流域在明中期以来40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 才演出了一出至今仍然让人仰望的历史大戏。
二. 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贸易与多族群社会的建构
从南宋开始, 南方开发进入繁盛期, 人口迅速增多, 尤其是福建、江西、湖南人口增长迅速, 而湘黔桂边区仍然还是化外之地。中央王朝在此实行的是羁縻制度, 属于华夏的边界, 没有纳入中央王朝正式行政建制中。与中央王朝的这种松散关系, 为因各种原因而四处迁徙的无籍流民进入提供了机遇, 由此, 渐渐改变这一区域是纯粹蛮夷之地的格局。有明一朝, 西南边疆的开发作为重要国策得到施行, 作为化外之地的贵州和湘黔桂边区开始纳入中央王朝行政系列中, 从各地进入的汉人迅速增多, 使贵州历来夷多汉少的人口格局发生改变, 成为一个多族群聚居省份。《楚南苗志》载:“元大德元年, 江南道肃政廉访司佥事官张经言:判蛮田万填等, 虽已诛, 靖、辰、澧三州接界, 率多旷土, 宜如民耕种, 使蛮疆日渐开拓, 异时皆为省地。湖广行省然其言, 行之。”[15]P101-102作者由此进一步诠释: “按张经屡上言, 皆大有益于边境。而此召垦之举, 使辰、沅、澧三州荒郊旷野遂成沃壤, 民地日广, 蛮疆益促, 诚万世利也。”[15]P101-102清水江流域也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中成为一个多族群聚居区域。
最早溯清水江进入的是江右人, 开始主要聚居在清水江下游区域。在湘黔边界区域, 尤其是清水江流域, 无论是苗族、侗族或者其他族群, 普遍流行其祖籍来自于江西的说法, 且以来自江西吉安为主流, 茅坪以下清水江下游各宗族, 几乎都认定其祖先来自于江西, 且均有族谱记载。这其实不全是一种攀附, 而是有事实依据的历史说法。20世纪80年代编撰的《侗族简史》在论述侗族族源时, 也予以认同:“至于侗族先民来自江西之说, 亦非偶然。早在宋元时期, 就有不少江南籍的汉人, 因战乱或不堪忍受封建统治者的剥削压迫, 便迁入侗族地区。到了明代, 朱元璋为了巩固地方政权, 加强封建统治, 除沿袭元代衣钵以‘随军有功’人员任长官司而外, 还在侗族地区安屯设堡, ‘拔军下屯, 拔民下寨’, 对侗族人民进行军事统治, 而且这些人大都是来自江西吉安府的汉人。”[16]P12湘黔边界清水江下游区域, 在宋元时代, 正是华夏边缘与中心之间的过渡地带, 为开发西南, 扩展华夏势力范畴, 势必不断由中心向边缘迁移人口, 建立政权。处于古苗疆走廊锋线上的清水江下游区域, 显然成为西南区域最早接受移民人口的聚集地, 也成为古苗疆走廊上最早开发的区域。最早迁徙到清水江流域的是来自江西吉安的吴氏宗族。吴姓是湘黔桂边区人口大姓, 人数在60万以上, 湘黔桂边区吴姓人群, 无论是苗族、侗族, 还是其他族群, 均一致认同天柱远口的吴家祠堂为总祠, 视其开基祖为南宋大理寺丞吴盛, 说吴盛因刚直忠敬而得罪权贵贾似道, 为避迫害, 携子吴八郎于南宋淳祐年间(1241—1252年)由江西泰和远迁湖广靖州天柱千户守御所远口, 是湘黔边区早期最重要的开拓者。其夫妇合葬墓位于远口镇新市村, 碑铭落款为宋景定元年(1260年), 为其儿子所立。这是在清水江流域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碑刻, 说明吴盛迁黔是真实的历史事件。
进入明朝之后, 清水江流域的开发逐渐由下游向中游推进, 森林资源开发逐渐成为清水江流域开发的主流, 一个以木材贸易为主的商品市场在清水江下游、中游区域形成。一方面, 源源不断放筏出江的木材既吸引了各地更多商人加入商品市场中, 又促使大量的白银溯流而上, 使这一区域的财富迅速增长, 改变这一区域亘古以来的贫困现状和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 而开始以白银作为货币形式交易, 白银成为财富的最重要的象征; 另一方面, 木材市场的形成和木材交易带来的巨大利益, 带动了这一区域的林业生产, 栽杉种树成为普通百姓谋生致富的主要手段, 一个围绕木材贸易而形成的市场体系和生产体系已然形成, 尤其是生活于清水江流域两岸, 世代靠山地耕作为生的苗、侗族群, 直接参与到木材商品市场的资源竞争中, 转而以林木种植和采伐售卖为主要生产方式和生计方式。生产方式、生计方式的这种改变, 极大地扩大了这一区域人口和劳动力的承载容量, 吸引大量来自于江西、湖南、福建等地的流民、移民进入和来自于黔湘桂边界区域其他族群人口进入。一个地区的人口和劳动力承载容量, 固然与其资源和资源秉赋相关, 但发挥决定性的还是其生产力发展, 是生产力发展中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王沪宁说:“资源总量制约着社会选择组织形式, 一个社会没有足够的资源总量, 它就只能选择较为古老和简单的组织形式。资源总量的多寡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密切相关:生产力发展水平高, 社会的资源总量就多; 生产力发展水平低, 社会的资源总量就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可以通过市场渠道获得生存资源, 一部分农村人口逐渐开始依靠商品市场获得生存资源。”[17]P32, 110当森林资源通过市场成为商品流通的时候, 一个围绕市场交易的产业链就会自然形成, 而这个产业链底端的山地开发和林木营造, 都会对人口和劳动力有巨大的包容性。各种层次、各种渠道、各种原因的人群的进入, 终于到清代中后期, 在这一区域建构起了一个多族群社会。明代以前, 清水江流域以苗族、侗族族群为主体的社会结构格局, 在进入明以后, 演变成以苗族、侗族、汉族为主体, 其他多族群混杂相处的社会格局。乾隆朝曾任贵州巡抚的爱必达, 在其任上所著的《黔南识略》中, 就注意到这种情况:镇远府“居民皆江楚流寓, 向称简朴, 掇科第者不乏人, 而以武略著者尤众……峝人即土人, 风俗与汉人同, 妇女亦汉妆, 惟足穿草屦, 所织之布曰峒布, 细而有纹, 婚丧俱汉礼, 耻居苗类, 称之以苗, 则怒目相向云”[18]P115。道光朝曾任贵州布政使的罗绕典, 在其《黔南职方纪略》中说:“黎郡(即黎平府)岁科考试, 府学额入二十五名内, 例取苗生十三名, 是以读书识字之苗民各寨俱有。其间客民之住居苗寨者, 又较别地为多, 盖其地虽有崇山峻岭, 而两山之中每多平坝, 溪流回绕, 田悉膏腴, 村墟鳞比, 人户稠密, 其富庶之象易起客民凯觎之心。且地利肥美, 物产丰亨, 山土种木棉, 苗妇勤于织纺, 杉木、茶林到处皆有, 于是客民之贸易者、手艺者, 邻省邻府接踵而来, 此客民所以多也。”[18]P322清人陈浩所绘著的《八十二种苗图并说》中, 其记载的82种苗, 至少有1/4的“苗”与汉族族群有渊源关系[19]。居住在清水江下游, 即天柱坌处、远口、白市、蓝田、瓮洞、竹林等区域, 以说当地称之为“酸汤话”的语言为主, 在族别上划为苗族, 外界一般称其为“酸汤苗”的族群, 其实是汉族人群进入到清水江流域区域后, 在族群互动中形成的新族群, 其所说的酸汤话属于汉语方言, 是汉语中赣方言和湘方言的融合[20]。
清水江流域多族群社会的形成, 与清水江森林开发有直接关系, 是由于木材贸易而形成的商品市场而建构起来的。
三. 三锹人的迁徙落寨
我们进一步通过边缘族群三锹人的迁徙落寨和生计方式来分析, 清水江流域在建立起商品市场的同时, 怎样建构成一个多族群社会。
三锹人, 亦称三撬人、三鍫人, 是居住在清水江中游支流八洋河、乌下江区域, 锦屏、黎平两县交界地区的边缘族群, 总计有6 000余人口, 分散于20余座村寨中。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 三锹人是贵州待识别的23个少数民族之一。三锹人是在清代初、中期由湖南靖州锹里地区迁徙而来的——锹里地区分为上锹、中锹、下锹三锹, 明清时期, 将生活于锹里地区的人, 称为三锹人。20世纪50年代划定民族成份时, 湖南统一将生活于锹里地区的三锹人认定为苗族, 属于苗族支系花衣苗。而迁徙到贵州锦屏、黎平交界区域的三锹人则一直自称为三锹人, 并未认同于当地作为主体族群的苗族。
2014—2017年, 笔者多次深入黎平、锦屏交界区域的三锹人村落进行田野调研, 得到许多第一手资料。黎平县大稼乡的岑趸、乌山是黎平区域最重要的两个三锹人村落, 以吴姓和潘姓为主, 其族谱和寨老的叙述都表明, 吴姓和潘姓都是清代初期顺治和康熙年间从靖州三锹的地笋、地妙、黄柏屯、万才等寨迁徙而来的。最开始只来了几户人家, 为当地人伐山, 向当地人佃山种树, 或者佃田耕种, 年节时都还回到三锹去。后来, 跟着来的人不断增多, 慢慢地在伐山、佃山的地方形成了村落, 随后就定居了下来。
黎平县在乌山征集到的林业契约对此进行了印证:
例契1:立断卖杉山坡地蜡树约人吴告良。为因缺少用度□出, 情愿将□分祖业杉山蜡树坡地一副, 凭中出断卖与乌山寨吴相宇为业, 当议断价作禾六秤, 每秤六十斤, 亲手领回。□自断之后凭□吴□永远管业, 不与兄弟房族寨内人相干, 一断百了, 永无异言, 恐□□□凭, 立此断约存照。
凭中 吴化敛 禾一手
计开四至:上平岭路, 下平□冲, 左平小岭, 右平小□。
代笔 杨起庐 禾一手
康熙四十三年二月十三 立[21]
例契2:立断卖山坡约人苗举寨龙甫依。为因家下缺少, 自愿将祖业山坡一所, 坐落土名定包, 上平田水沟, 下平溪, 左平头沟冲, 右走路岭。平(凭)中卖与乌山寨小苗光吴文明、有才、富才、得先、才英名下, 得买议定艮八两亲手收回应用, 恁后无平立此断字是实, 凡有约在□堂□乎保管。
吴艮包
凭中:吴翻化
代笔:杨起搂
雍正八年十月十八日 立[21]
这两件林地买卖契约是黎平县至今发现最早的林地买卖契约, 也是浩繁的清水江文书中年代较早的林地买卖契约。这两件契约表明:一是最迟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三锹人已经在乌山、岑趸立寨定居了——从三锹迁徙到在乌下江区域立寨定居, 一般要有几十年时间, 可见三锹人在清初期, 即顺治年间最早来到乌下江流域, 是可信的。二是三锹人是通过佃山种树垦殖积累一定财富后, 才渐次向当地人买山种植, 然后定居下来。例契1“当议断价作禾六秤, 每秤六十斤”表明, 是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交易, 折合禾谷360斤, 说明交易额不大, 木材还不算特别值钱, 且“祖业杉山蜡树坡地”表明, 出卖的不是纯粹的杉山, 而是有杉树、蜡树等的杂山, 暗示此前没有专门植树栽杉, 很有可能是属于三锹人的吴相宇等最早到乌下江区域佃山栽杉的。在黎平、锦屏等林区, 一直没有专门栽种蜡树的记载, 蜡树一般是自然生长的天然树种。例契2“卖与乌山寨小苗光吴文明、有才、富才、得先、才英名下”表明, 是多户人家联合买一户人家的山地, 说明三锹人的经济实力是有限的。“小苗光”是距乌山有近15 km路程的地名, 现称为“小瑶光寨”, 也是三锹人聚居的村落。很有可能那时小苗光还没有成为村寨, 还只是一个地名, 有三锹人在那里佃山种树为业, 他们与乌山寨的吴姓应该存在亲缘关系(有才、富才是吴相宇的孙子), 或者是他们在乌山定居, 但在小苗光佃山种树, 因此将他们称为乌山小苗光(2017年8月, 笔者到乌山调研, 实地考察吴相宇的墓地, 有才、富才等与其存在亲缘关系)。三是在清代初期, 清水江中下游区域已经形成初具规模的木材交易市场, 伐山种杉已经开始成为产业, 显示出强大的经济效益, 并吸引各色人等进入这个以木材交易为中心的市场体系中。由于市场的初步形成, 这一区域的人口和劳动力承载量得到充分显现, 具备建立多族群社会的基本条件。林芊说:“清水江流域木材市场从明末的托口, 到清初的远口、坌处, 再到清中期的茅坪、王寨、卦治的‘三江’的过程, 实际上是清水江流域区域性林业经济中心转移的过程, 一方面它显示出清水江林业经济重心由下游天柱向中游锦屏三江一线转移的动态轨迹, 另一方面由于三江又承纳了由上、中游台拱、清江放流而下的木材, 呈现出上、下游向中游锦屏三江靠拢的聚合特征。”[13]P35正是清水江流域的森林开发, 吸引了百余里之外的三锹人从靖州锹里地区迁徙到清水江中上游区域落寨定居, 成为这一区域多族群社会中的一员。
中仰是锦屏县最大的三锹人村落, 其迁徙落寨史, 与乌山、岑趸相一致。中仰全村312户, 1 448人, 以陆姓为主, 另有龙、潘、张几姓。最早落寨的陆姓是清初由靖州锹里地区迁徙而来的三锹人——其他几姓也是由锹里迁徙而来的, 均系三锹人。笔者在田野调研时, 当地人说, 祖先早先没有住的地方, 为文斗寨守山种树, 后来慢慢买下山场, 才在中仰落寨。落寨后, 由三锹迁来的人家就更多了, 成了现在的村寨。文斗保存的林契中反映了这一史实。
例契3:立清白投字人龙梅所、陆富宇。二姓为因迁徙外无地方安身, 立意投到文斗寨界内地名中仰住店。蒙众头公姜程元、姜现宇、姜隆宇、姜科明等把我二姓安身, 大家相为邻寨兄□。自投落坐之后, 无论前后左右, 寸土各系文斗地界, 我陆□二姓不过借以安居, 莫生歹心。如肯出力勤俭挖掘, 所得吃上层之土皮, 倘蒙伯佔之心, 天神鉴察。假文斗众等不许挖动者, 抑天神鉴察, 所有当不到之处, 任凭中仰打草打柴□活、挖种收租等, 情如弟妹兄, 大家不使以强欺弱。
恐日久人心不古, 立此清白投字为照。
代笔、中 陈艾宇
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十五[22]P102
这份林契包含着多层含义:一是在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中仰还只是一个地名, 不是村寨名, 龙、陆二姓是中仰最早落寨的姓氏。二是龙、陆二姓成员到文斗寨辖地中仰后, 向文斗寨“头公”租地生存, 以“吃上层之土皮”谋生。三是龙、陆二姓是结伴而来的, 系初到清水江流域区域。四是中仰四周, 均属文斗寨辖地, 还存在着大量的无主荒山, 文斗人一般管顾不到, 即文书中所言“抑天神鉴察, 所有当不到之处, 任凭中仰打草打柴□活、挖种收租等”, 属于地旷人稀状态。这说明清水江流域的开发, 是在开辟苗疆后的乾嘉时期到达高峰的。五是迁徙而来的三锹人, 在这一区域是明显的弱势群体, 属于边缘族群, 担心本地人“以强欺弱”。
人类学者张应强的调研也得出相同结论:“‘中仰’, 意思就是招(人)来(替我们文斗)守山的。也就是说, 原来中仰一带地方都是文斗所属山场, 而陆姓及其他姓氏的居民, 是以替文斗山主种山守山的身份而最终在那里定居下来的。”[14]P248但随着清水江流域木材贸易的不断发展, 商品经济市场的不断发达, 进入到这个市场体系中的各种人群不断增多, 从各地迁徙而来, 在清水江流域垦山种树的人群更多。在康熙时还只是一处地名的中仰, 已经成为一座人声鼎沸的三锹人村寨, 三锹人获得了地主的身份。
另一份立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林契, 真实地反应了这一历史事实。
例契4:立合仝人辰溪县张德元、有元, 麻阳县万明、海明、黄世龙等, 因先年佃到文斗寨地主姜弘文、廷理、大集、绍望、绍祖、绍滔、有位, 中仰地主陆通隆、廷玝、光辉等山场乙所, 土名因堆, 种地栽木要, 已今长大成林, 我等宾主原议定作弍股均分, 地主占乙股, 栽手占乙股。日后砍伐出河, 德照价股收具, 二比不得争论。自立合仝之后, 各执一张, 永远为据。
计开山内所栽:
张德元乙团, 张有元乙团, 滕万明乙团, 黄世龙乙团。
此约二张, 文斗姜绍滔乙张, 与张黄、滕三姓分, 中仰陆通隆存一张, 与杨、袁二姓分。
凭中 陆廷珠、姜廷智
张有元 笔
嘉庆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立[23]
这一份林契包含的信息也是非常丰富的。一是进入清水江流域栽杉种树的人群来自于各个地方, 说明各种人群对林业商品市场的响应是积极主动的。二是作为地名的中仰, 经历100年的发展之后, 已经成为一座村寨, 没有身份的三锹人已经获得了身份地位, 成为当地地主了。三是人们佃山的主要目的是栽杉种树, 将木材砍伐出河是地方的主要经济收入。四是由于栽杉种树的周期长, 大部分栽杉种树的人都会定居下来, 渐渐成为永久居民。
在100多年的时间内, 经过一辈辈人筚簬褴褛、艰苦卓绝的垦殖与开拓, 至嘉庆、道光年间, 三撬人终于在清水江下游乌下江、八洋河流域区域落寨生根。三锹人的迁徙落寨是分批进行的, 不是一次完成的, 一般以宗族或者家庭为单位进行迁徙, 由锹里地区迁徙至清水江乌下江、八洋河流域的目的, 主要就是参与这一区域的商品市场进程。作为这一市场最底层的基础, 但由于是外来者, 是后来者, 三锹人的聚居必然是分散的, 在迁徙落寨中, 呈现出族际居住隔离状态。笔者在另一篇论文中对此有过阐述: “三撬人居住格局的现状, 三撬人所置身的这种族际居住隔离状态, 既是这个多族群互动环境中因为资源竞争、生存策略而不得不选择的一种生存方式, 但同时, 也是作为一个弱势族群、少数族群、边缘族群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 即以权利为主导的半市场化、半商品化的社会环境中的一种自觉的、自愿的居住模式选择, 是三撬人维护其族群认同和族群边界的既被动又主动的文化应对策略。”[24]P69
四. 三锹人的生计方式
找到三锹人迁徙落寨的原因, 再来分析其生计方式, 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从现今发现的林契可以看出, 三锹人是清水江流域开发森林最早的外来参与族群。清水江文书是关于这一历史进程的最忠实的见证。从现今收集到的几十万份清水江文书看, 98%以上的文书都是清代和民国年间的, 明代留存的文书很少, 还没有发现明代林地买卖的契约文书。迄今最早的林地契约买卖文书是天柱远口竹林乡高坡村为从事林业生产而缔结的契约, 缔结于康熙22年(1683年), 其买卖的山场是在本地间转让, 无涉外来人[25]P116。而前引例契1也是清水江文书中最早的林地买卖契约之一, 立契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是三锹人向本地人购买杂树山用于栽杉种树, 且是以以物易物的形式交易。这份林契透露, 三锹人落寨初期, 其生计方式呈现出多样化, 既伐山栽杉, 直接从事林业生产, 也兼事农耕, 佃田佃土从事山地耕作。“作禾六秤”, 禾是种植于水田中的水稻作物, 在黎平侗族地区大量种植, 以糯禾为主, 禾即为糯禾。清罗绕典在其《黔南职方纪略》中, 对这种既耕作又垦山种树的情形, 有过描述:“又有清水江边之三江九寨, 当即吏目所辖之地, 皆不归土司管辖, 山高岭峻, 高坡苗聚族而居, 土多田少, 客户数人, 悉皆承佃苗土, 租挖苗人公山之蓬户。”[18]P322所言之客户, 显然是从各个途径进入到清水江流域参与山地开发和商品经济市场的各种人群, 其中就包含有三锹人。
随着清水江流域林木交易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和形成规模, 三锹人的生计方式更多地是由林木交易市场所决定的, 是对商品市场的直接参与。我们继续顺着例契1、例契2的立契人追溯百年间三锹人的生计方式。
乌山是乌下江南岸的一座三锹人村落, 是三锹人在黎平境域最早落寨的村落之一——另一村寨是岑趸, 我们前面有表述。乌山以吴姓为主, 是从靖州锹里之地笋、地妙寨迁徙而来的。在乌山的调研中, 吴姓强调, 其乌山的一世祖即相宇——在一份乌山人保存下来的世系记录中, 写成尚以。尚以生子德全, 为乌山吴姓二世祖, 德全生二子, 有才、富才; 有才有二房, 前房生子学仲, 二房生子学程、学盛; 四世学仲, 生子成思、成寿; 五世成思生二子, 文安、文周, 成寿生四子, 文华、文光、文吉、文辉, 女嫁本寨杨光兴[26]。相宇即是例契1的立契人, 例契2中的立契人之有才、富才, 即乌山二世祖德全之子。由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至雍正八年(1730年), 间隔26年, 正是一代人的时间, 表明相宇立契时已届中年, 孙子有才、富才或许刚出生不久。有才等人在买下地名定包的这片山时, 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 定包山场一直由吴姓经营, 到有才的孙子成思辈时, 吴姓对这片山场进行砍伐, 其分单合同保存了下来。
例契5:记开单为定包之木吃打□:
成思
米二十件、盐四两
酒四十二件
士贞三十五件, 盐半斤
用肉四两银
吃用各食五两, 余存七百□十两
召扣
每股七十九两
每钱占落七钱九十
壹股叁百九十四两五钱
壹两山占落七十九两
壹钱山占落七两八钱八十
壹分山占落七钱八十八厘
小苗光一两七钱五分之山占落一百叁十七两九钱[21]
“召扣”(照扣)前面系其开支, 后面系其分成情况。这份分单合同没有标明年代, 但有才之孙成思参与分配, 其显然是成年人, 且直接参与到这片山场的管护经营中, 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经历三代约五十年之经营, 用八两银购得的这片山场, 在砍伐后其收益是相当可观的。
另一份林地交易契约也反映出相宇家族的生计情况。
例契6:立断卖佃栽杉木约人乌山寨杨庆明, 佃栽吴姓之山, 土名高粮坡, 上凭坎, 下凭盘, 左凭岭, 右凭冲, 四至分明。凭中出卖与土主吴德全名下承买为业, 当日凭中□□价银三两整, 亲手收回应用, 其杉木自断之后, 恁凭买主修理蓄禁管业, 卖主不得异言, 一卖一了, 恐后无凭, 立此断约一纸存照为据。
凭中 杨受还
代笔 杨正孝
乾隆三十年十二月初一日立[21]
德全系相宇之子, 为乌山吴姓二世祖。从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至乾隆三十年(1767年), 经历六十余年之发展, 吴相宇家族不但在乌山落地生根, 而且有了相当的经济实力, 有了许多山场, 具备佃山的能力。一般栽手与山主间是二二分成, 吴德全将栽手的股分全买回来, 表明其实力可观。在这个时期的契约中, 还有其子吴有才购买田地的记录[26]。吴有才娶妻生子后, 又娶二房, 生子二, 也由此可证吴氏家族之实力。
吴有才去世后, 其儿子们分家立户, 其分关合同保存了下来。
例契7:父吴有才所娶贰宫, 前娘生孝仲, 晚娘生银琏、孟琏, 共生三子, 父已去世, 母子不录, 堂叔、伯兄、亲友均分家产房瑯、屋宇、地基、杉山并茶山什物等件, 先除本寨脚大田十五担, 高绍寨脚田乙丘十担, 又除盘沟杉山乙块, 又对门茶山油乙块, 抽与前娘之子吴孝仲, 余剩田产、杉山、茶山三兄弟平平均分, 并列于后:
对门秧田乙丘, □边旧屋场上坎一连二丘, 践或田上坎田贰丘, 旧屋塘乙眼, 寨脚塘边田乙块, 架牢田二丘, 特牛过路岭上冲边共田四丘, 鄙界田贰丘, 归斗冲头田三丘, 正隆下坎田乙丘, 九秧田乙丘, 正隆塘脚荒塘乙丘, 鄙保大小田柒丘, 乙共六十二担。
高绍邓岑岭猛垒田四丘, 有风水四方田乙丘, 弟兄三人仝进, 八牢屋脚得屋坊田乙共六丘, 过路上坎田贰丘, 得面田乙丘, 屋地基田乙丘, 乙共廿八担[21]。
这份分关契约, 透露出三锹人家庭关系、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丰富信息。吴有才是乌山吴姓第三世, 至吴有才去世, 距一世相宇在乌山落寨应该有百年时间。例契6立契时, 有才的父亲德全还在世, 且仍当家, 例契7的立契时间至少要晚于例契6十年以上, 甚至更久, 即在乾隆后期。例契2中, 有才在雍正八年(1730年)即与人一起购买山场独立打拼了, 但至例契6立契时(1767年), 这个家族的当家人还是其父亲德全, 表明三锹人在清水江流域落寨生存, 一般是以大家庭的方式来共同应对激烈的资源竞争环境的。且分家是在堂叔、伯兄、亲友主持下进行的, 进一步表明三锹人内部结成的一种紧密的亲缘关系, 这种关系, 是三锹人的族群认同一直能够维持的重要方面。三锹人从迁徙到清水江流域落寨, 就一直实行族群内婚姻, 不与外族群联姻, 有自己的婚姻圈, 寨上不同姓氏间可以互相联姻——分关契约中的亲友, 即指存在姻亲关系的亲戚[27]P38。分关契约表明, 经历近百年的打拼, 到第三世吴友才, 吴相宇家族不但在乌山落地生根——早已拆除旧屋建了新屋, 可能不止一处新屋, 因此才不拆分, 且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 有杉树山场、茶油山场, 还有数量不少的田产。其田产一共115担, 近20亩, 在清水江流域山区, 可算是富裕家庭了。契约中, 家产不是三子平均分配, 而是吴学仲先抽一部分后再平均分配。这里体现的应该不是前娘之子与后娘之子的区别, 而应该是对吴学仲对家庭的付出的肯定和奖励——吴学仲应该很早就随吴友才打拼, 家业很有可能都是他与父亲一起挣下的, 他与后娘之子的年龄差距也应该较大。由这份分关契约, 再结合前面的契约, 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三锹人在清水江流域山区落寨后生计方式的演变脉络。
在清朝初期, 即顺治、康熙、雍正时期, 是三锹人迁徙至清水江流域的早期, 迁徙来的家庭、户数都还不多, 甚至还不是全家一起迁来。这个时期, 清水江的林地开发也还处于早期, 木材交易市场正在形成阶段, 其规模和效益都还有限。三锹人在生计上采取双栖模式, 既砍树伐山、种树营林、充当栽手, 同时还向本地苗族、侗族族群佃田耕种。在三锹人村寨调研中, 普遍都强调其先祖们最初都是男人伐山栽树, 妇女耕田种地, 苦累不堪, 到乾隆朝后, 从锹里迁来的人家多了, 田地少, 基本上靠木头为生。先帮本地人砍山伐树, 有资本后, 再佃山种树, 变成青山可卖了, 才有钱起房树屋, 勤快的、吃得了苦的, 会有余钱向本地人买些田地。三锹人的迁徙几乎与清朝的盛衰相一致, 至清末, 就很少有三锹人由锹里迁徙来了。在乾嘉时代, 三锹人的迁徙进入高峰期, 而这个时期, 也正是清水江流域木材交易市场最兴盛的时期, 可以说, 是清水江流域木材商品市场的利益吸引了更多的三锹人参与到这一区域的资源竞争中, 因此, 其生计方式也就主要与木材交易直接相关, 即在木材商品市场的最底端从事树木的植造、管护、蓄禁、砍伐、运送, 用当地的话说, 就是做伐工、排工和栽手。当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具备落地生根的条件后, 也会通过各种渠道, 向本地人购买少量田地, 由在家的妇女经营。在三锹人村寨调研发现, 三锹村寨的妇女比周边苗族、侗族村寨的妇女更勤劳, 更能吃苦, 几乎所有男人的农活都会做, 所有田头地角都种有作物, 这显然与他们迁徙落寨的这段艰辛经历相关。我们再看分关契约中列举的田地, 都分散在不同地方, 其中高绍、鄙界、鄙保、正隆、归斗、得面、八牢都是村寨名, 距乌山的距离都在2.5 km以上, 属于插花田, 即分散于村寨境外的田地。可见这些田地的积累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三锹人的迁徙落寨和生计方式表明, 一个封闭偏远、历来被视为蛮荒之地的山地区域, 一旦置身于一个开放的商品市场中, 其人口承载量和张力都会得到无限的扩张和放大。只要建立起允许竞争的商品市场, 对私有权——即林产权、地产权——给予充分的保证, 且容许市场呈现相对的开放性, 这一区域就会在商品市场的规范中朝着正向的方向发展, 不但会建成一个有充分包容度的多族群社会, 而且这个多族群社会——即便有的族群还处于氏族部落发展阶段——同样能够通过契约的方式建构起基本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在于, 这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在商品市场的发展中, 得到某种程度的保障。从16世纪初期到20世纪中期, 清水江流域经历了400年的森林开发, 树木被伐了一茬又一茬, 森林更换了一批又一批, 但清水江流域森林广袤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绵延几百年的开放的木材商品市场是直接关联的, 或者说, 相对开放的木材商品市场和这个市场创造的经济效益, 是清水江流域森林可持续开发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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