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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社会基础[1]。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推进的是大规模的人口从农业部门转移至非农业部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到2022年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了近1.7亿人。一方面是乡村亟待发展,另一方面是乡村最为能动的劳动力要素的外流,这给乡村有效治理带来了重要的挑战。
现有研究多在中国人口迁移以及城市化推进过程中探讨村庄转型问题。相关研究主要有两大取向:一是传统乡村不仅在空间上被城镇化侵蚀,在乡村的组织方式及社会结构层面也面临着崩溃和失序,这促使乡村共同体逐渐走向终结[2]。二是依托现代化的力量促进乡村资金积累,实现乡村的重构与再生[3]。延续这样的观点,有研究将中国的乡村按照类型学的范式划分为四大类村庄,并指出,对于那些“流失”了村民的村落,村民群体与村庄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共生关系,而村民的市民化并未带来乡村性的崩溃[4]。也有研究认为乡村共同体的韧性体现在人们对家庭价值的重视、对人情与关系的推崇[5]。这样的争论至今仍在延续,不同的理论视角给出了差异化的答案,也意味着不同的政策取向。
村庄是熟人社会关系网络的载体[6],农村劳动力迁移使得费孝通所描绘的缺乏人员流动、农民粘着在土地上的熟人社会图景逐渐褪色。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引致的人地关系松动、家庭与村庄关系粘度的下降促使中国农村社会从“乡土中国”迈向“城乡中国”[7]。传统乡村所赖以生存的根基的动摇,无疑提出了关于农村发展的重要历史性命题——中国的乡村治理应该走向何处?对该命题的解答,需要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口迁移如何促进乡村治理格局发生演变。更为具体地,劳动力迁移到底给乡村带来了什么?其对于乡村治理所面向的广大乡村是否真的已经带来了颠覆性的影响?延续传统的治理方式是否足以引领乡村迈向振兴?探讨这些基础性问题对理解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逻辑具有重要意义,将能够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进而能够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也能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一定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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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受历史惯性所支配,经过长期社会历史形成并积淀的社会因子会对当今及未来的社会变迁产生规制性的影响,当形成“传统”的社会条件依然存在,“传统”就会持续发生影响[8]。脱离对传统乡村的典型特征的理解,是难以较好地回答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迁移在乡村治理格局演变中发挥的作用这一问题的。整体而言,传统乡村是以人情交换为典型特征的(见图1)。
传统乡村是费孝通所述的人口黏着在土地上,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静态社会。人口缺乏流动使得乡村内部人口紧密联结,乡村社会结构也缺乏变动。这一静态社会中经验的传授足以应对生活中的微乎其微的不确定性。而农民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意味着家庭并无太多的其他收益,土地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家庭成员的生存状况。从土地上获取的收益除了更多依赖自然条件以及公共的基础设施供给外,还有赖于家庭农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家庭或家族中的长者在这些技能方面处于优势位置,后辈在其中更多地是学习与执行[9]。加之传统的礼治秩序的安排、从夫居的文化传统以及人们对规范的遵守,导致长者在家庭乃至家族事务决策方面居于主导地位。这些都使长者权威在乡村中被广泛认可。正是在缺乏流动的社会中对长者权威的遵从,才使得长者在传统乡村社会运转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乡村人口的缺乏流动以及同质化的农业生产活动使得村庄成员间彼此熟识,甚至连个体的性格特征以及财力状况都相互了解[10],存在着高度的信息对称性[11]。信息在传统乡村内部高度通畅使依托人情交换模式得以生长并存续。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缺乏合作,由于农民的土地依赖,在生产领域的合作主要体现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出现的帮工与换工。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合作与互助也经常发生,尤其当一些重要的婚丧嫁娶仪式操办无法由单个家庭完成的时以及社会成员存在生存困难时,合作与互惠机制经常发挥重要作用。当然,这样的人情交换模式不仅仅发生在家族或亲戚内部,在一定的情形下也会向外进一步拓展至更广的维度。人情交换模式得以维系,除了基于亲缘利他的动机外,经常被人们忽略的一个核心条件是熟人社会情境下的可预期性。这种可预期性一方面体现在人口缺乏流动,人是基本固定在乡村的,无法脱离这一生存空间,人情交换双方的行为是可以预期的。另一方面,传统乡村是人情社会,个体非常重视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12],别人的评价构成了个人诸如尊严、社会地位等“社会价值”[13]。人情的给付无法得到兑现会受到乡村声誉机制的惩罚。更为极端的情况下则需要长者发挥自身权威对这套系统进行维持。这种可预期性甚至可以强大到向代际层面延伸。假定在一个无人口迁移趋势的村庄中,这样的人情交换可以持续发生。
在人口缺乏流动的情况下,人情的交换在时间层面及空间层面均是可以预期的。这种人情交换模式,嵌入到乡村的各类活动中,执行成本非常低,这使得这一模式在传统乡村具备很强的生命力。在生活范围以及交易范围小的乡村中,无须融入过多的市场交易机制,已经足以应对传统乡村中的各类可能情境。此外,熟人之间这种给予与亏欠会形成相互间的情分[14],这是村庄话语体系下的一种互惠逻辑,这也使得社区的集体行动易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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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迁移与户籍制度、国家对农村的汲取程度均密不可分。整体而言,劳动力迁移面临的制度约束与限制变得更加宽松、外部环境变得更加友好,劳动力自由流动成为可能,劳动力大规模的跨区迁移成为常态。
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夕:劳动力流动严格管控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力迁徙自由,但是流动规模相对较小。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为了更好地实现税赋征收以及国家工业化积累的目标,国家通过集体组织及其代理人对于农村的管理[15],逐步建立集体化与人民公社制度,人口迁移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管控。1964年《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其内容的核心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严加限制”,即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尽管在这一时期仍旧存在一定规模的以城镇单位招工、家庭团聚以及升入大学或者参军为主导的人口迁移,但是其实现路径极其狭窄且困难[16-17]。上述格局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前夕,这一时期的中国乡村整体处于一个人口流动率低、社会结构相对稳定、充满“乡土”气息的治理环境。
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叶:离土不离乡时期。伴随着改革开放大幕的拉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集体生产队制度,显著地提升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18],农业的经济剩余增加。这基本满足了进城农民所需的食物供应[19],也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隐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迅速显现[20]。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投身于国家工业化建设中,受益于人民公社的解体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改革,农民自主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部分被消除,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跨区流动。但在这一时期,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来自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与农村非农产业的快速壮大。1979—1994年,农村非农就业提供了近一亿个就业岗位[21]。此时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更多地是集中在乡镇以及村庄范围内,费孝通将其概念化为“离土不离乡”,意即劳动力离开土地,但从整体意义上而言,农村劳动力并没有在地域范围内实现更大的跨越。即便如此,乡村工业化的推进使得原本被排斥在经济发展以外的农村居民真正开始分享到工业化的成果。这也有效地抑制了农业的内卷化趋势,强烈冲击着二元经济的刚性格局[22]。该时期可以被认为是乡村社会从封闭格局向开放格局的转变与过渡时期。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离土又离乡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东南沿海地区大规模引进外资,引致大量劳动需求。与此同时,乡镇企业也因自身体制与机制弊病,发展陷入困局。在21世纪初,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东南沿海快速发展,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急剧攀升。国家一方面逐步减轻农民税赋负担,到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国家对农业的态度从汲取向给予的转变;另一方面对农民工的政策导向也从原本的限制流动迈向积极引导农民工跨区流动[23]。在推力与拉力的双重作用下,农村劳动力迁移进入新时期。2010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1.4亿,其中跨省迁移的农民工超过7400万。农村劳动力迁移更多为候鸟式迁徙,其在城镇主要的期望是谋求工作,改善来源地家庭福利。在这一时期,农民工主要以从事制造业、建筑业为主,劳动权益保障不到位,家庭成员间的分离成为常态,农村劳动力要实现从村民向市民的转变较为困难。返乡农民工群体得到社会各界的一定的关注,并被认为是未来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力量[14,24]。
2010年后,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迁移依旧存在,但是迁移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根据历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农村外出农民工中跨省迁移的比例从2010年的50.3%下降至2020年的41.6%。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比重从2010年的7%提升至2020年的16.5%。农民工从事的行业也从以建筑业与制造业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业主。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的城市融入、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公共服务享有等问题被更为广泛地提及[25-26]。在城镇的农民工自我价值实现的诉求也愈发高涨。基于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的农民工数据发现,超过5%的农民工从事有雇员的创业活动。与此同时,“城归”人口在乡村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被提至新高度[27]。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多个文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尤其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农民工返乡创业被视为支撑乡村产业振兴、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这一时期,城镇部门在不断地进行政策调整以吸引优质劳动力,乡村也因人才的过度流失渴盼新的力量回归乡村,参与乡村治理与建设。
整体而言,尽管在不同时期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有波动,但是农村劳动力迁移面临的约束越来越少,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逐渐完善,这使得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持续存在成为可能。劳动力的迁移半径也呈现了从逐渐扩张向小幅收缩变化的趋势。劳动力返乡也从初始的无法在城镇生存的最后退路逐渐变成了个人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上述农村劳动力迁移趋势塑造着乡村存在的多种关系,进而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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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乡村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28]。整体而言,市场机制的深度嵌入成为了乡村社会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开始逐渐打破原有的以人情交换为核心的利益交换模式的存续根基,使得传统乡村开始逐渐迈向以市场交易机制为核心的现代乡村(见图2)。
农民生计的转型。伴随着农村劳动力迁移障碍的逐渐减弱以及外部市场对农民吸引力的提升,农民大规模地迁移,使得传统乡村只向土地获取收益的格局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的占比近70%,而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的占比不足30%(见图3)。到2015年,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占比已经实现反超,而后二者之间的差距逐渐增大。如果将从事自营工商业的经营性收入从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中去除,人均可支配工资性收入的反超年份将会大幅提前。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收入差距报告》显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以及工商业收入占到了家庭总收入的57.6%,而农业收入只占25.9%。这些均显示农民的生计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民不再需要仅仅依赖于土地讨生活,生计的模式更多地面向了城镇部门,农民对于村庄的依赖度不断下降。
权威模式的转变。农村劳动力迁移对家庭关系的塑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其对家庭成员间地位关系的影响[29]。整体而言,以长者权威的下降以及女性地位的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家庭成员间平权化是一个核心体现。农村劳动力的迁移使得家庭不再仅仅依赖于土地经营,而是收入更加多元化。人口的流动也使得传统礼制的约束越来越弱。原本以长者权威、家庭内部地位差异明显为典型特征的家庭关系,逐渐在农村劳动力迁移过程中被打破。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呈现出了壮年优先的特性[30],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年长劳动力在就业市场上的劣势地位[31]。农村年轻劳动力在城镇非农业部门工作,在技能掌握、信息获取、家庭经济贡献层面均获得了极大提升,尤其地,城镇部门更为现代化的家庭关系氛围也使得年轻劳动力在乡村习得的传统观念与规范逐渐淡化。此外,我国农村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活跃度逐渐提升[32],在家庭福利改善方面的作用凸显。即使是在家庭中男性劳动力外出、女性劳动力留守的情形下,女性在家庭的农业生产以及家庭照料方面的话语权也逐渐提升。更为关键的是,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使得不同特征个体关于性别的观念发生改变。采用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的多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中的农村样本,实证探讨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对个体性别角色观念的影响。具体而言,在问卷中收集了个体对“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观念的看法,分为非常认同、比较认同、无所谓认同不认同、比较不认同、非常不认同。本文将比较不认同及非常不认同归类为具备平等的性别角色观念,其他选项为不具备平等的性别角色观念。采用线性概率模型,并控制个体年龄、年龄平方、教育、民族、健康、婚姻、家庭经济地位情况、年份虚拟变量以及省份固定效应,估计结果显示(见表1),农村居民从事非农就业会促进其具备更加平等的性别角色观念,这种影响无论在男性还是女性个体间均显著存在。同时,农村居民从事非农就业也使得无论是年轻的个体还是年长的个体都更倾向于认同男女平等的性别角色观念。这种家庭内部的平权化使得农村社会家庭内的权威模式由传统权威向以家庭贡献为主导的个人魅力型权威转变,家庭内传统权威逐渐边缘化。平权化在乡村内部的进一步延伸也促使乡村长者权威不再成为主流。
表 1 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对个体性别角色观念的影响
变量 被解释变量:是否认同“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观念(1=不认同;0=认同) 全样本 女性 男性 45岁以下 45岁及以上 从事过非农就业(1=是,0=不是) 0.050***(0.005) 0.068***(0.008) 0.023***(0.007) 0.062***(0.008) 0.043***(0.007) 其他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观测值 31,399 16,313 15,086 13,464 17,935 R2 0.069 0.117 0.031 0.092 0.019 注:***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 人情交换的可预期性下降。劳动力迁移使得原有静态的熟人社会开始逐步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一方面,整家或部分核心成员的人口迁移使家庭收入多样化,家庭成员不必束缚在土地上,导致人情交换的空间维度的基础开始逐渐减弱。另一方面,人口的高流动性使得人情给付在同代人之间的兑现出现障碍,这种人情交换更加无法向代际层面延伸。尤其是当前第二代农民工较早外出,其与村庄之间的联系已经逐渐变弱,且具备的农业生产经验不足,返乡的倾向也明显不足。国家卫生健康委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在外出的农民工中,1980年及之后出生的个体第一次出县的年龄仅为20岁,但是1960—1980年出生的个体外出时的年龄为30.4岁。这种代际间的差异,也说明第二代农民工很难再像之前的农村居民一样具有相同的行为逻辑。加之农村长者权威的下降,其在维护村庄秩序方面的作用也大幅下降。同时,在人口流动比较大的乡村社会,这种道德约束机制也不再同之前一样发挥重要的作用。人情交换可预期性的下降也可以从农村居民的礼金支出彰显。罗必良等[33]发现,中国农村居民人情礼金占家庭支出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人口流动使得人情交换的可预期性下降,传统乡村以人情交换为核心的交易机制逐渐弱化。
市场交易机制的嵌入。农村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模式在空间上的变化,在相当程度上引致了市场交易机制在乡村逐渐被接受。其中,劳动力迁移使得市场化交易机制嵌入乡村最为明显的领域在于要素市场的发育层面,而这带来了相关市场主体在农村的快速发展以及促进了农村经济向更加高效的方向快速转型。具体可以体现为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断发育、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拓展以及乡村信贷更加注重契约。
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农村劳动力迁移使得家庭在经营土地方面面临着劳动力的约束,家庭开始有土地流转的需求。大量的研究表明,家庭劳动力非农就业会显著地促进家庭的土地转出[34-36]。有研究发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按照由慢到快、由零星到规模的趋势演变[37]。这种土地流转的对象也开始逐渐转型,越来越多的土地流转由原来的亲属间流转、零租金与无正式合约普遍存在,逐渐演化为依托市场,具备流转方式多元化特性并运用价格机制及流转合约的模式[38]。农业农村部的数据也显示,村庄内部的农地流转规模占总流转规模的比例在2006年为67.33%,而到2016年这一数据降低至55.18%,这也从土地流转的空间上说明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
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拓展。当本地雇工市场发育不完善且村庄劳动力迁移处于初期时,家庭依靠帮工、换工等形式仍旧能够维持农业生产。而伴随着村庄劳动力迁移规模变大,劳动力的价值得到了更好的体现[39],农村家庭可以依托迁移劳动力给予的汇款雇佣本地劳动力以应对家庭劳动力不足的状况,此时当地雇工市场迎来不断发育的契机。与本地农业雇工市场不断发育相呼应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供给也开始逐渐涌现,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生产。Yi等[40]发现,1985年前后村庄(去除偏远山区)采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比例不足10%,到2015年该比例达到91%。原本需要合作与互助完成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只需要通过更为简便的雇佣劳动力以及购买服务就可以实现。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被广泛认可,这使得原本以人情交换为基础的模式出现危机。在农业之外,传统的依托于互助而完成的婚丧嫁娶等仪式也开始由专业的人员承担,需要同村劳动力参与时也逐渐出现需要用金钱来支付的情形[41]。此外,由于家庭劳动力禀赋层面的异质性,一些家庭的劳动力率先获得就业机会,其在迁移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人力资本以及信息优势,这些劳动力开始扮演着类似包工头等的角色[42]。他们将同村其他家庭的劳动力带出去,在迁移地形成紧密的同乡关系,其本质则是更为正式的“准老板”与“准员工”的关系。不断巩固与拓展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提升了村庄家庭间关系的正式化水平。
更加注重契约关系的乡村信贷。在人口流动相对缺乏的中国农村内部,借贷形式更多的是依托血缘和地缘进行的私人借贷,且这种借贷以信用为基础以及附带“人情”这一隐性利息。叶敬忠等[45]发现,在其所调查的280笔非正规金融中,只有2笔为有息借贷,并且这种借贷之间并无严格的还贷时间,而是遵守借方有钱时或者贷方需要钱时再还的潜规则[43]。虽然农户与农户间缺少契约,但却表现出典型的非制度信任的特征,彼此也非常重视自身在社区中的声誉,这使得非正规借贷广为接受。劳动力流动让这种模式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向正规金融机构寻求帮助。基于六省份的调查数据,童馨乐等[44]发现,正规借贷渠道的作用在显著提高,其中山东省与湖北省正规金融渠道获得借贷的比重已经超过50%。此外,史清华等[45]发现,传统的农村借贷以“道义”为基础,但是随着市场化的推进,民间借贷中有字据的比例在逐渐提升。这也反映了农村信贷向市场契约经济转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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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的迁移使得传统乡村存续的根基发生动摇,农民对于村庄的依赖度下降,原本维持乡村运行的传统规则也在发生变化,尤其地,传统以人情交换为典型特征的利益交换模式逐渐衰弱,而以市场交易机制为核心的交换模式的地位逐渐得到巩固。这是不是意味着传统熟人社会的终结?熟人社会的一些规则还能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本小节将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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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迁移虽然使传统的熟人社会的一些机制弱化,但这是在平均意义层面的。而对剩余人口(仍旧留在乡村的农村居民)而言,乡村是他们共同生活的空间,信息在村庄内部仍旧能够得到较好的流动。可以说,剩余人口仍旧处于熟人或半熟人社会中。此时,熟人社会的信息对称以及社会网络通达在降低合作成本方面就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个人或家庭如果违背村庄共同遵守的规范,则该成员乃至家庭将会受到声誉层面的谴责,这也是传统的面子观在乡村扮演重要作用的体现。此外,个体也会面临着被排除在熟人圈子的风险,这种排他性惩罚使家庭在参与村庄事务或者建立合作联系变得更加困难。比如,马荟等[10]采用案例说明了熟人社会信息对称在降低资源要素的识别成本、集聚村庄资源以及推动村庄发展方面的作用。刘晓梅等[46]认为,在当前的村庄中,依赖传统的互帮互助文化有助于农村互助养老的实现。此外,村庄剩余人口仍旧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土地生产经营活动。尤其地,其他人的外出就业盘活了本地土地流转市场,使具有农业生产优势的农户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租入土地,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收益。同时,考虑到剩余人口间熟人社会的属性,转入户也可能会减少对于土地的过度利用,采用更加可持续性的生产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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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成员迁移的家庭而言,外出就业使这类家庭在信息掌握、资源与财富拥有方面获得一定的改善。尤其地,一些劳动力通过在城市的奋斗,实现阶层跨越,成为村庄内走出去的精英。这类家庭对村庄的土地以及经济依赖度降低,但是这些迁移劳动力(尤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迁移的第一代农民工)属于精神层面的“离土不离乡”,村庄仍旧是这类家庭价值实现的重要舞台。基于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中777个迁移家庭样本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农村户口的流动家庭(核心家庭外出超过半年以上)春节返回户口所在地的比例达到77%,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返回户口所在地的比例均超过10%。同时,这类流动家庭也在通过自身积累的社会关系等帮助村庄发展,与村庄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他们中帮助同村其他家庭寻找工作的比例高达33%,也有少量的家庭为户口所在地村庄招商引资(1.3%);而离开户口所在地后,对家乡有过捐赠行为的比例超过20%。
进一步描述分析发现,收入越高的迁移家庭与户口所在地村庄的互动越多、关系越密切(见表2)。具体而言,高于户口所在地村庄平均收入的迁移家庭节假日返乡的比例、为户口所在地资源捐款以及为家乡招商引资的比例越高。如果户口所在地有家人,迁移家庭与户口所在地的互动更为密切,具体地,户口所在地有家人的迁移家庭节假日返乡的比例更高,为户口所在地村庄捐款的比例也更高。即使是户口所在地没有家人,迁移家庭为户口所在地捐款的比例也高达18%。卢晖临[5]基于案例研究也发现,迁移在外或已经定居在外的村民通过提议并集资为村庄建立“文化大院”,这不仅满足了迁移成员对乡土情感诉求的需要,也彰显了其自身的实力。
表 2 2016年迁移家庭与户口所在地的互动状况
% 节假日回户口
所在地的比例为户口所在地
捐款的比例为家乡招商
引资的比例年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85.1 19.7 1.1 年收入处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89.9 21.1 0.3 年收入高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95.0 45.0 10.0 说不清楚 75.5 6.1 2.0 户口所在地无家人 73.9 18.0 1.4 户口所在地有家人 91.3 21.7 1.2 此外,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也显示,有迁移经历的个体与无迁移经历的个体在村里亲戚朋友办喜事时去送礼的比例并无显著差距,其中,大部分或都去送礼的比例均高于83%。当这一对象变换为村里其他人(非亲戚朋友)办喜事时,有无迁移经历的个体间送礼的比例呈现出显著的差异。然而,对于有迁移经历的个体而言,村里其他人办喜事时送礼的比例仍为44.3%,即虽然劳动力迁移对传统社会人情交换模式带来冲击,但是这种冲击并非颠覆性的。更确切地说,劳动力迁移对人情交换模式的冲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此外,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村庄剩余人口与迁移人口之间的联系也变得不再易受空间的隔离,这能进一步减轻迁移对离乡人口与村庄剩余人口之间联系的冲击,使人情交换模式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表 3 不同迁移状况的个体社交往来情况
个体情况 村里亲戚朋友办喜事送礼
(1=大部分或都去;
0=少部分或极少会去)村里其他人办喜事送礼
(1=大部分或都去;
0=少部分或极少会去)有迁移经历 0.835 0.443 无迁移经历 0.837 0.507 差距 −0.002 −0.064 T值 0.186 4.254*** 注:***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
整家迁移的情形并不占主流,更多的是家庭部分成员的迁移,但是这些劳动力的迁移在不同时期具备不同特征,这决定了家庭与村庄的关系存在差异。第一代农民工生活轨迹呈现了“乡—城—乡”的模式,这一群体对乡村有深厚的情感,并且具有农业生产的经历,他们在城市中并无太多归属感,回归农业与农村是他们的最终宿命[7]。第一代农民工与村庄的关系是紧密的、情感是浓厚的,他们有更大的动力与热情建设乡村。而第二代农民工接受了更多的教育,对乡村以及农业生产的情感较淡,其更多追求个人发展及自由[47]。期望从情感与归属感的角度建立起第二代农民工与村庄的联系并不容易。“城归”人口被认为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27]。这类人群被认为是具备情感认同、社会关系、资金积累以及技术力量的[48],他们有机会成为现代乡村新乡贤,并能够作为乡村产业振兴、有效治理的重要力量。“城归”人口经济活动在乡村的开展,促使城镇部门市场化交易机制在农村进一步深入拓展。有研究表明,有迁移经历的返乡农民工更加可能实现创业成功[4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全国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总数近900万人,带动就业超过3 500万人。“城归”人口正作为新的人口红利,在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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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从劳动力迁移视角对中国乡村转型的特征进行了探讨,发现传统乡村人口缺乏流动及其引致的土地依赖度、长者权威的下降以及乡村声誉机制等弱化,使乡村人情交换的可预期性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市场交易机制在乡村社会的巩固与拓展。而这种市场交易机制在乡村社会中的嵌入,核心体现于要素市场中土地市场的发育、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拓展以及乡村信贷的契约化趋势。然而,劳动力迁移对传统乡村的影响是渐进的而非颠覆性的,传统熟人社会在当前仍旧具有生命力。传统乡村中信息对称、声誉机制等在降低合作成本以及提升效率方面仍旧发挥重要作用,这有助于乡村剩余人口间合作机制的建立和维持。此外,乡村仍旧是迁移人口,尤其是第一代农民工价值实现的重要舞台。
合作与互惠是乡村振兴的出路,只有通过促进乡村内部的合作并依托外部资源,才能真正为乡村振兴插上腾飞的翅膀。乡村治理和发展要依托迁移人口与农村剩余人口间的“弱弱合作”[50],提升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发扬传统乡村中的互助精神,将市场机制与传统互惠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合作效益提升。此外,也要进一步搭建迁移人口与乡村交流的平台,进一步培育新乡贤,让这些依托市场获得发展的个体或家庭,在乡村发展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The Evolu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to Modern Vill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bor 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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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口迁移是促进农村转型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然而,鲜有研究从劳动力迁移视角审视中国的乡村如何从传统向现代演化。聚焦该议题,发现缺乏人口流动是传统乡村的典型特征,劳动力迁移使得乡村原本可预期的以人情交换为主要特征的利益交换模式逐渐淡化,继而演化出以市场交易机制为主导的合作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维系传统乡村熟人社会的机制不再发挥作用,村庄剩余人口间的互助与合作、迁移群体与村庄的联系以及城归群体作用的发挥均受到乡村熟人社会规则的约束。构建合适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及乡村剩余人口间信息对称优势,促进农户间密切协作,是未来乡村治理的关键所在。同时,构建迁移人口与村庄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可能。Abstract: Population migration i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to promote rural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However, few studies have examined how rural China evolves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bor migration. Focusing on this issue, 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 lack of population migration is a typical featur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and labor migration makes the expected benefit exchange model with human exchange as the main feature gradually fade, and then evolves into a cooperation model dominated by market transaction mechanism. However,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mechanism of maintaining the traditional acquaintance society no longer plays a role, and the mutual assistance and cooperation among the residual population of the village, the contact between the migrant group and the village, and the role of the returning group are all constrained by the rules of acquaintance society. The key to future rural governance is to build a suitable system and mechanism,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market and the advantages of information symmetry among the rural surplus population, and promote the close cooperation among farmers. At the same tim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benefit linkage mechanism between the migrant population and the village can provide more possibilities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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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 labor migration /
- rural governance /
- exchange of favors /
- market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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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农村居民非农就业对个体性别角色观念的影响
变量 被解释变量:是否认同“男人以事业为重,女人以家庭为重”观念(1=不认同;0=认同) 全样本 女性 男性 45岁以下 45岁及以上 从事过非农就业(1=是,0=不是) 0.050***(0.005) 0.068***(0.008) 0.023***(0.007) 0.062***(0.008) 0.043***(0.007) 其他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观测值 31,399 16,313 15,086 13,464 17,935 R2 0.069 0.117 0.031 0.092 0.019 注:***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 表 2 2016年迁移家庭与户口所在地的互动状况
% 节假日回户口
所在地的比例为户口所在地
捐款的比例为家乡招商
引资的比例年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85.1 19.7 1.1 年收入处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89.9 21.1 0.3 年收入高于户口所在地
平均收入95.0 45.0 10.0 说不清楚 75.5 6.1 2.0 户口所在地无家人 73.9 18.0 1.4 户口所在地有家人 91.3 21.7 1.2 表 3 不同迁移状况的个体社交往来情况
个体情况 村里亲戚朋友办喜事送礼
(1=大部分或都去;
0=少部分或极少会去)村里其他人办喜事送礼
(1=大部分或都去;
0=少部分或极少会去)有迁移经历 0.835 0.443 无迁移经历 0.837 0.507 差距 −0.002 −0.064 T值 0.186 4.254*** 注:***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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